作者: 仝志华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0-10-16 10:34
10月13日,市区大剧院附近,一装有遮阳篷的电动车逆行。
电动车是很多市民首选的出行交通工具之一,在车子上安装一个遮阳篷,虽然让出行变得很方便,但是电动车遮阳篷却有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“安装这些装置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大,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: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,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.15米,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,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.3米,安装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都违反了相关法规。”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介绍,电动车安装遮阳篷有许多危害:导致车体面积扩大,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;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,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;在发生交通事故时,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,增加了伤亡概率;有碍电动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,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,即使是转过头看,视线也易受阻挡;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,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,在行驶过程中遮阳篷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,易导致电动车“飘来飘去”,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侧翻等事故;电动自行车私自加装遮阳篷违反法律法规,电动车上的遮阳篷距地面高度超出标准。
文/图 记者仝志华